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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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法令 (DL) 46/8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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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1982-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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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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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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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法令 / 規範;規定;規條 / 資產及勞務之取得 / 公共開支 / 公開考試;公開競投 / 公共服務 / 公共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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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訂定澳門地區機構進行工程、購置物品及取得服務費用之規則--撤銷四月二十六日第17/75號省令、一月十九日第3/80/M號法令及六月二十八日第17/80/M號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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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1544-154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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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廢止一九七五年四月二十六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七期第17/75號省令、一九八零年一月十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期第3/80/M號法令及一九八零年六月二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六期第17/80/M號法令。一九八四年二月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七期第5/84/M號法令修改第十六條的規定。本法令已被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十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一期第122/84/M號法令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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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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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