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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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法令 (DL) 48/89/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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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1989-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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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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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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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法令 / 修改 / 組織架構 / 組織法 / 人員編制 / 地圖繪製暨地籍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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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修訂一月廿五日第4/88/M號法令第三及第九條條文(地圖繪製暨地籍司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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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4578-458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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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修改一九八八年一月二十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期第4/88/M號法令第三條及第九條之規定。
廢止一九八八年七月四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七期第61/88/M號法令附表所載的人員編制。
一九九零年二月十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八期第57/90/M號訓令廢止本法令的人員編制。
本法令已被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二十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期第一組第70/93/M號法令默示廢止。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第20/2019號法律確認本法令已被默示廢止或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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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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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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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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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