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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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法令 (DL) 50/9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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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1990-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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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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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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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法令 / 最高限額度 / 超時工作 / 工作時間 / 超時 / 附帶報酬;額外報酬 / 醫務人員 / 診療(治療及診斷)助理技術員 / 仁伯爵綜合醫院(山頂醫院) / 診療技術員職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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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關於仁伯爵綜合醫院診斷及醫療醫生及助理人員超時工作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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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320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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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一九九一年三月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一期第66/GM/91號批示訂定超時工作的限額。
本法令已被二零二五年一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一組第26/2024號法律適應化及整合處理。
二零二五年一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一組第26/2024號法律重新公佈第50/90/M號法令的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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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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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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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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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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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