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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法律 (LEI) 10/87/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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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1987-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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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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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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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法律 / 法律制度 / 薪金;薪俸 / 報酬 / 特別職程 / 職程與職務 / 澳門保安部隊 / 消防隊 / 市政警察 / 治安警察廳 / 司法警察司 / 公共職能;公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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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重新訂定軍事化人員及澳門保安部隊消防隊各職位及職階之薪俸索引號碼--撤消六月二十九日第56/85/M號法令第五一條一款及第六四條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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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2234-223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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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默示廢止一九八四年八月二十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五期第100/84/M號法令第十二條之條文。
廢止一九八五年六月二十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六期第56/85/M號法令第五十一條第一款及第六十四條第二款之規定。
默示廢止一九八五年七月六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七期第65/85/M號法令的部分內容。
本法律已被一九九零年四月十二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五期第二副刊第10/90/M號法令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