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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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法律 (LEI) 15/9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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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92-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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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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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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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法律 / 測量制度 / 處分;制裁;處罰 / 違法行為 / 稽查;監督;監察 / 測量工具;度量衡器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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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規定秤量或計量之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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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3542-35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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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法律自一九九三年一月一日起產生效力;但第十條第一款 a項的規定則不在此限,該規定於一九九八年一月一日生效。
二零二五年一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一組第26/2024號法律對本法律作適應化處理。
二零二五年一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一組第26/2024號法律修改本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及中文文本所表述的“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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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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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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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