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訓令 (PT) 11/96/M
-
公佈日期1996-01-15
-
《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3 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權限授予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新聞司 / 政府代表 / 合同 / 新聞;消息 / 葡萄牙新聞通訊社(葡萄牙盧薩通訊社);葡新社 / 1992 /
-
摘要將若干權力授予新聞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作為在一九九二年三月十三日所訂立之計劃合同附錄之簽署人。
-
頁數第107頁
-
註記
-
經適應化處理-
-
相關法規-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