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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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73/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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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01-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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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2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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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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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選舉法 / 選舉 / 立法會 / 直接選舉 / 間接選舉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澳門 / 氹仔島 / 路環島 / 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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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訂定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中有關直接選舉和間接選舉的權利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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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917-91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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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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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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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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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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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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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