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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28/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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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0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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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6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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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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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社會保障 / 社會保障基金 / 臨時海島市政執行委員會;臨時海島市政局 / 臨時澳門市政執行委員會;臨時澳門市政局 / 澳門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 / 自僱勞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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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准擴展十月十八日第58/93/M號法令所規定的社會保障制度至自僱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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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146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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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本批示由公佈之翌日起生效。
本批示被二零零二年十月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一期第一組副刊第227/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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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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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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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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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