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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75/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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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02-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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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3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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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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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澳門旅遊基金 / 政府代表 / 合同 / 不動產租賃合同;租賃合同 / 不動產租賃;租賃 / 大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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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主席,作為簽訂“獲多利大廈”14樓A到L座單位的租賃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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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4075-407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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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本批示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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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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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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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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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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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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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