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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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10/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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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05-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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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7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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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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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澳門大學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2003 / 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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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許可修改九月三日第217/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有關《澳門大學A1樓宇工程設計及招標文件顧問服務》的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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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49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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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修改二零零三年九月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六期第一組第217/2003號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