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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54/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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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05-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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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0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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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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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澳門駐葡萄牙旅遊推廣諮詢中心 / 項目組 / 促進;提升;推廣 / 旅遊 / 澳門 / 國際市場 / 葡萄牙 / 西班牙 / 中國澳門駐葡萄牙經濟貿易辦事處 / 負擔 / 本身預算 / 社會文化司司長 / 統籌;協調員;主任;組長(小組) / 澳門旅遊基金 / 旅遊局 / 2005 / 2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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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設立《澳門駐葡萄牙旅遊推廣暨諮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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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583-58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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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本批示將於公佈後滿三十日開始生效。
本中心存續期為兩年。
二零零七年六月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五期第一組第177/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延長該中心的存續期至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五日。
二零零九年五月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期第一組第153/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延長該中心的存續期至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二零一一年三月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一期第一組第45/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延長該中心的存續期至二零一三年六月十五日。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六期第一組第72/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延長該中心的存續期至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五日。
二零一五年三月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期第一組第39/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延長該中心的存續期至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五日。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一期第一組第48/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延長該中心的存續期至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五日。
二零一九年二月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七期第一組第15/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延長該中心的存續期至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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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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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法規
- 第85/89/M號法令,訂定澳門公共行政機關領導及指導人員章程事宜--若干撤銷。
 - 第154/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設立“澳門駐葡萄牙旅遊推廣暨諮詢中心”。
 - 第59/200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澳門駐葡萄牙旅遊推廣暨諮詢中心協調員。
 - 第117/200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將在“澳門駐葡萄牙旅遊推廣暨諮詢中心”職責範圍內的權限轉授予旅遊局局長。
 - 第177/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延長澳門駐葡萄牙旅遊推廣暨諮詢中心的存續期。
 - 第153/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延長澳門駐葡萄牙旅遊推廣暨諮詢中心的存續期。
 - 第45/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將澳門駐葡萄牙旅遊推廣暨諮詢中心的存續期延長。
 - 第72/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將澳門駐葡萄牙旅遊推廣暨諮詢中心的存續期延長。
 - 第39/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延長澳門駐葡萄牙旅遊推廣暨諮詢中心的存續期。
 - 第48/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將澳門駐葡萄牙旅遊推廣暨諮詢中心的存續期延長。
 - 第15/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將澳門駐葡萄牙旅遊推廣暨諮詢中心的存續期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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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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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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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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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