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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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命令 (ORDE) 21/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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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05-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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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4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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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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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行政命令 / 葡萄牙儲金總局 / 銀行業務 / 離岸業務 / 離岸金融機構 / 金融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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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許可《葡萄牙儲金總局》以附屬形式設立離岸金融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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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66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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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本行政命令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本行政命令被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期第一組第7/2013號行政命令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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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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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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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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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