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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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06/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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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06-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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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8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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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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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承攬合同 / 焚化中心 / 城市固體廢物 / 2006 / 2007 / 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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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許可訂立《澳門垃圾焚化中心擴建的土建工程》的執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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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590-59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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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五期第一組第153/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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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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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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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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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