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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40/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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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06-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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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2 II 2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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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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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行政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澳門旅遊基金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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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韓國及日本市場代表提供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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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1339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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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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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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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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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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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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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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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