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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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69/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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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08-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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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2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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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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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公共工程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大廈 / 邊界 ; 國界 / 稽查;監督;監察 / 2008 / 關閘總站 / 2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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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許可訂立“關閘邊檢大樓擴建工程第二期監察”服務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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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625-6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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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二零一零年六月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三期第一組第172/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八期第一組第258/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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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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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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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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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