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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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命令 (ORDE) 33/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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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08-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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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0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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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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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行政命令 / 權限授予 / 運輸工務司司長 / 政府代表 / 批給合同;特許 / 集體運輸 / 旅客運輸;乘客運輸 / 澳門公共汽車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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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將若干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作為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澳門公共汽車有限公司簽訂有關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批給合同的公證契約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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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104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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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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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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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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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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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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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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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