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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DESSEF) 5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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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09-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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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0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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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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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統籌;協調員;主任;組長(小組) / 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 / 葡語國家 / 政府代表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保養與維修 / 技術援助;技術支援 / 軟件 / 硬件;硬體 / 資訊設備 / 澳門電訊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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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將若干權力轉授予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為該辦公室提供辦公室資訊設備軟硬件保養維護及支援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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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3001-300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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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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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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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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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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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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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