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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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7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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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09-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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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0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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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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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供應合同 / 運載工具;車輛 /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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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許可向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供應“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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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1519-152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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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二零一一年一月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期第一組第431/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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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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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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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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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