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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命令 (ORDE) 9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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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10-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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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3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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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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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行政命令 / 修改 / 調整;更新 / 費用;稅率;收費 / 收費;票價 / 公共服務 / 供水 / 水 / 批給合同;特許 / 應用;使用 / 博彩 / 酒店業 / 高爾夫球 / 建築業 / 公共工程 / 澳門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 2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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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修改第59/2010號行政命令核准的《供水公共服務的費用及收費》第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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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915-91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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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本行政命令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修改二零一零年七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七期第一組第59/2010號行政命令核准的《供水公共服務的費用及收費》第三條。
二零一四年十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期第一組第45/2014號行政命令修改《供水公共服務的費用及收費》第三條第一款。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三期第一組第49/2016號行政命令修改《供水公共服務的費用及收費》第三條第一款。
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四期第一組第32/2024號行政命令修改《供水公共服務的費用及收費》第三條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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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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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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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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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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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