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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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7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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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1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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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2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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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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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澳門特別行政區支持四川地震災後重建協調小組 / 委任 / 兼任 / 總秘書;秘書長 / 報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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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以兼任制度委任澳門特別行政區支持四川地震災後重建協調小組秘書處秘書長。 (呂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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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1477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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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廢止二零一零年六月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三期第二組第81/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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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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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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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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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