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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98/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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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11-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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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2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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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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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學習計劃 / 碩士學位 / 高等教育;大專 / 大學學位 / 課程 / 公共行政 / 行政公職局;行政暨公職局 / 澳門理工學院 / 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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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修改經第29/200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北京大學與國家行政學院開辦的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課程的學習計劃,並核准該課程的新學習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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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1268-126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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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但其效力追溯至二零零九年三月。
替代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八期第一組第29/200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北京大學與國家行政學院開辦的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課程的學習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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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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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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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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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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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