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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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61/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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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12-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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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4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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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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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規劃;計劃 / 城市規劃;市政規劃 / 都市發展 / 發展計劃 / 城市化 / 關閘總站 / 邊界 ; 國界 / 2011 / 2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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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修改第406/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許可訂立提供“澳門關閘口岸暨周邊環境的總體概念性城市設計——計劃編制”服務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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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304-30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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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修改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二副刊第406/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盧梁建築工程設計顧問有限公司/鼎漢國際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澳門分公司。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九期第一組第89/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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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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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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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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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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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