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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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22/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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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12-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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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3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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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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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建築 / 公共工程 / 輕軌系統 / 輕軌 / 路氹城計劃 / 氹仔島 / 2012 / 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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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許可訂立執行“C360——輕軌一期路氹城段建造工程”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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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80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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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大陸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得寶國際有限公司/吳淦記建築有限公司合作經營。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二副刊第486/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494/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本批示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本批示的分段支付被二零一八年七月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七期第二組第12997-13004頁內財政局公布跨年度負擔明細清單所修改。(其他類第42/2018號)
本批示的分段支付被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九期第二組第13781-13793頁內財政局公布跨年度負擔明細清單所修改。(其他類第98/202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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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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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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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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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