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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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82/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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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12-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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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1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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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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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本身預算 / 澳門旅遊基金 / 旅遊局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代表 / 促進;提升;推廣 / 旅遊 / 台灣 / 2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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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許可訂立提供“旅遊局駐中國台灣市場代表”的服務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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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118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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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達豐公關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刊登於二零一三年二月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六期第一組第118頁內的更正書(第2/2013號),更正不正確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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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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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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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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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