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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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06/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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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14-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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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9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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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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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建築 / 公共工程 / 水 / 2014 / 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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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修改第140/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筷子基北灣新雨水泵站建造工程——EP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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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461-46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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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修改二零一三年五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九期第一組第122/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中鐵(澳門)有限公司、長億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的聯合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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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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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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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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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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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