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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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34/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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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14-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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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8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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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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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承攬合同 / 建築 / 公共工程 / 隧道 / 路環島 / 2014 / 2015 / 2016 / 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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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許可訂立執行“路環——九澳隧道建造工程”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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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81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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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葛洲壩集團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珠光工程發展有限公司聯營體。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第405/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本批示的分段支付被二零二零年九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六期第二組第12593-12598頁內財政局公布跨年度負擔明細清單所修改(其他類第85/202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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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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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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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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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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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