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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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DESSTOP) 43/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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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1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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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7 II 2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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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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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海事及水務局 / 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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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增加及修改第10/201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海事及水務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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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2340-234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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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產生效力。
修改刊登於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六期第二組副刊第10/201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第一款(二十九)項及(三十)項及增加(三十一)項及(三十二)項。
本批示已被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七期第二組第9/201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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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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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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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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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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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