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515/2016
 - 
						公佈日期2016-12-28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2 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本身預算 / 民政總署 / 合同 / 承攬合同 / 草案;計劃;項目 / 公共工程 / 休憩區 / 兒童;孩子 / 氹仔島 / 2016 / 2017 /
 - 
						摘要許可訂立執行“氹仔中央公園兒童休憩區改善工程”的合同。
 - 
						頁數第3134頁
 - 
						註記力寶威建築置業有限公司。
本批示的分段支付被二零一八年八月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卅二期第二組副刊第15454-15469頁內財政局公布跨年度負擔明細清單所修改。(其他類第50/2018號)
 
- 
							經適應化處理-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