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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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6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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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17-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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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4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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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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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運輸基建辦公室 / 期限;期間 / 項目組 / 現代化 / 基本建設;基礎建設 / 公路運輸;道路交通 / 旅客運輸;乘客運輸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2017 / 2018 / 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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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將運輸基建辦公室的存續期延長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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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54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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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三期第一組第289/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設立的運輸基建辦公室的存續期自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一日起延長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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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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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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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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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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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