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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37/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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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17-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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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9 II 2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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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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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續任;續期;更新 / 委任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副總統;副主席;副院長;副局長 / 委員;理事 / 建築、工程及城市規劃專業委員會 / 組成 / 代表 / 公共行政 / 職業 / 私營部門 / 2017 / 2018 / 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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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續任多名建築、工程及城市規劃專業委員會成員及成員的候補人,以及委任一名成員(山禮度)及一名成員的候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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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11294-1129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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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日起生效。
第1/2015號法律刊登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一組及第13/2015號行政法規刊登於二零一五年八月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二期第一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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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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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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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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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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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