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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6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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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17-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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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1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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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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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權限授予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海事及水務局 / 政府代表 / 諒解備忘錄 / 國際協議 / 國際海事組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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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將若干權力授予海事及水務局局長,作為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中國澳門)和國際海事組織關於參加海事組織會員國審核機制的合作備忘錄》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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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1779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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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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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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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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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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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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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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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