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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6/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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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18-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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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6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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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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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調整;更新 / 出生津貼 / 制度 / 社會保障 / 社會保障基金 / 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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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調整第4/2010號法律《社會保障制度》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五)項所指出生津貼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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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9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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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其效力追溯至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
調整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一期第一組第142/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所指出生津貼的金額。
第4/2010號法律刊登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內。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二副刊第307/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調整出生津貼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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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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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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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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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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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