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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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DESSS) 42/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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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18-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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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1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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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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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保安司司長批示 / 錄像監視系統 / 續任;續期;更新 / 安裝;設施 / 應用;使用 / 預防犯罪 / 刑事不法行為 / 治安;保安;安全 / 錄像訊號;視像訊號 / 出入境事務廳(移民局) / 外港 / 氹仔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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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批准續期使用設於出入境事務廳外港邊境站警司處錄像監視攝影機的15支鏡頭,以及設於海島警務廳氹仔警司處錄像監視攝影機的3支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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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4023-40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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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本批示於公布翌日生效,兩年的期間自前一許可期間屆滿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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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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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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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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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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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