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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命令 (ORDE) 63/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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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18-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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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6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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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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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行政命令 / 權限授予 / 運輸工務司司長 / 政府代表 / 修改 / 公證書 / 批給合同;特許 / 合同 / 公共服務 / 集體運輸 / 旅客運輸;乘客運輸 / 公共運輸 / 澳門新福利公共汽車有限公司 / 澳門公共汽車有限公司 / 澳門新時代公共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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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將若干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以便以立約人身份,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澳門新福利公共汽車有限公司、澳門公共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及澳門新時代公共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分別簽署有關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第一標段及第四標段的公證合同修訂本、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第三標段的公證合同修訂本及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第二標段及第五標段批給公證合同修訂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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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289-29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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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本行政命令自公佈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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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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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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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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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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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