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27/2021
 - 
						公佈日期2021-04-07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4 I
 - 
						生效狀況廢止
 - 
						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工作小組 / 籌備工作 / 安裝;設施 / 醫院 / 氹仔島 / 運作 / 社會文化司司長 / 期限;期間 / 組成 / 統籌;協調員;主任;組長(小組) / 委員;理事 / 員工;勞工 / 兼任 / 政府機關;公共部門 / 行政-技術輔助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衛生局 / 2021 /
 - 
						摘要設立離島醫院籌設工作組。
 - 
						頁數第226-227頁
 - 
						註記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
工作組存續期兩年,可續期。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三期第一組第22/202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第27/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本批示被二零二二年八月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二期第一組第143/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
 
- 
							經適應化處理-
 - 
							已更改-
 - 
							廢止-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