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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5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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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21-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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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6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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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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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修改 / 學習計劃 / 課程組織;課程編排 / 課程 / 學士 / 管理 / 文化遺產 / 非物質文化遺產 / 大學學位 / 高等教育;大專 / 澳門旅遊學院 / 2021 / 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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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修改澳門旅遊學院文化遺產管理學士學位課程的名稱為文化與遺產管理理學士學位課程,及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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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1539-154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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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修改經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第97/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澳門旅遊學院文化遺產管理學士學位課程的名稱為文化與遺產管理理學士學位課程。
新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適用於由2021/2022學年起入讀的學生,其餘學生仍須按照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第97/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學習計劃完成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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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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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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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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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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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