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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DESSEF) 7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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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2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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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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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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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 委任 / 委員;理事 / 行政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旅遊基金 / 組成 / 代表 / 財政局 / 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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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委任一各財政局代表為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成員,以及其候補人。(柯超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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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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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起產生效力。
第43/2021號行政法規刊登於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內。
本批示已被二零二五年二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八期第二組第37/202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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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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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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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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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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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