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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2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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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22-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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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5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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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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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規章;條例 / 制度 / 批給;特許 / 財政資助;財政支援 / 獎品;獎金;獎項 / 文化 / 藝術 / 工業;產業 / 文化遺產 / 要件 / 期限;期間 / 行政程序法典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資料的保護 / 個人資料 / 民事責任 / 刑事責任 / 稽查;監督;監察 / 報告;報告書 / 委員會;佣金 / 評估;評審;評核 / 活動和項目評審委員會 / 董事會;董事局;行政委員會;管理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文化發展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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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核准《文化發展基金資助及獎勵批給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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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318-3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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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第40/2021號行政法規刊登於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內。
本批示被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八期第一組第5/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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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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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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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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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