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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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3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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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23-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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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4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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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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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委任 / 學士 / 法;權利 / 專責公證員 / 公證員 / 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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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委任一名法學士為澳門理工大學專責公證員。(陳敏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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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788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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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產生效力。
廢止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七期第二組第52/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本批示被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五期第二組第86/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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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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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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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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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