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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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39/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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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2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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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5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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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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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委任 / 委員;理事 / 復康事務委員會 / 委員會;佣金 / 復康 / 組成 / 代表 / 司長辦公室(澳門特區) / 社會文化司司長 / 社團;團體 / 澳門明愛 / 澳門工會聯合總會 / 鏡湖醫院 / 仁慈堂 / 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 / 2023 / 2024 /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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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委任復康事務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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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8173-817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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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二日起產生效力。
成員的任期為兩年。
第239/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刊登於二零零八年九月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一組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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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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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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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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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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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