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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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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2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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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 I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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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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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式樣;格式;模式 / 印刷品;印件;印刷單頁;表格 / 印花稅 / 稅捐與稅項 / 稅 / 費用;稅率;收費 / 取得 / 不動產 / 住宅;房屋 / 財政局 / 指南;手冊;憑單;導遊 / 支付;繳付 / 房屋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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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核准修改取得印花稅之申報書(M/5)及繳納憑單(M/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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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137-13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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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核准二零一八年二月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六期第一組第三副刊第2/2018號法律第八條第二款所指的專用表格式樣,以下稱為M/5式表格。
核准二零一八年二月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六期第一組第三副刊第2/2018號法律第八條第三款所指的繳納憑單式樣,以下稱為M/6式表格。
廢止二零一八年二月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六期第一組第三副刊第35/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
本批示被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六期第一組副刊第5/2024號法律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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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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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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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