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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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93/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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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2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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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2 I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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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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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地籍圖 / 依照澳門特區法律實施管轄 / 陸地 / 海域 / 邊檢站 / 珠海 / 廣東省 / 國務院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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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劃定廣東省珠海市拱北口岸東南側相關陸地和海域的地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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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1171-117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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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第一款所指地籍圖載於作為本批示組成部分的附件內。
第10/2024號法律刊登於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二期第一組及第19/2024號行政長官公刊登於二零二四年五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二期第一組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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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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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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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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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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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