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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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62/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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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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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0 I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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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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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安裝;設施 / 運作 / 政府數據中心 / 公共部門之設施 / 澳門電訊有限公司 / 電訊 / 氹仔島 / 2024 /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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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澳門電訊有限公司獲准按照附於該批示並為其組成部分的許可所載規定及條件,設立及運作數據中心。(第1/2024號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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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2136-213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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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本許可有效期為一年,自二零二四年十月一日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
第13/2024號行政法規公佈於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三期第一組副刊內。
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八期第一組第180/2025號行政長官批示,將第1/2024號許可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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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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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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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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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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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