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78/2024
 - 
						公佈日期2024-11-18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7 I
 - 
						生效狀況生效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工作證;認別卡 ;證件 / 人員 / 稽查;監督;監察 / 郵電局 /
 - 
						摘要核准郵電局執行監察職務的工作人員的工作證式樣。
 - 
						頁數第2367頁
 - 
						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廢止二零一七年一月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期第一組第1/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21/2024號法律刊登於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六期第一組內。
 
- 
							經適應化處理-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