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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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82/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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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2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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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8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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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生效 (生效期間:2024-12-01 - 2025-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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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續任;續期;更新 / 委任 / 委員;理事 / 定期委任 / 董事會;董事局;行政委員會;管理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文化發展基金 / 2024 /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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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將一名文化發展基金行政委員會成員的定期委任續期。(許鑫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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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1634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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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一日起產生效力。
第40/2021號行政法規公佈於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內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公佈於二零零九年八月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二期第一組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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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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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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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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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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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