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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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命令 (ORDE) 2/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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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25-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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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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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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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行政命令 / 權限授予 / 經濟財政司司長 / 政府代表 / 公約;協定;協約 / 國際協議 / 政府 / 雙重課稅;雙重徵稅 / 逃稅 / 稅 / 收入;收益;所得 / 稅捐與稅項 / 莫三鼻吸給;莫桑比克 / 佛得角 / 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 / 香港特別行政區 / 柬埔寨王國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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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以便其作為行政長官的授權代表,按照並為適用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及安排的規定作出若干行為。(戴建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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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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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本行政命令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期第一組第34/2025號行政命令修改本行政命令第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