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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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DESSEF) 37/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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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5-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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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8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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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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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 委任 / 委員;理事 / 行政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旅遊基金 / 人員替換 / 組成 / 代表 / 財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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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委任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成員。(陳紫筠;甄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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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0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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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二五年四月一日起產生效力。
廢止二零二二年一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二組第76/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及二零二二年二月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七期第二組第40/202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第43/2021號行政法規刊登於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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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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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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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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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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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