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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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DESSEF) 38/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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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5-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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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9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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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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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財政局 / 政府代表 / 行政長官 / 公約;協定;協約 / 國際協議 / 雙重課稅;雙重徵稅 / 逃稅 / 稅 / 收入;收益;所得 / 稅捐與稅項 / 政府 / 莫三鼻吸給;莫桑比克 / 佛得角 / 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 / 香港特別行政區 / 柬埔寨王國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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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一切所需權力轉授予財政局局長,以便在執行有關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及安排時,代表行政長官作出若干行為。(容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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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1-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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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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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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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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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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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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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