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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33/2025
  • 公佈日期
    2025-11-24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7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規章;條例 / 應用;使用 / 停車場;停車位 / 停泊;停車場 / 運載工具;車輛 / 收費;票價 / 支付;繳付 / 碼頭 / 旅客運輸;乘客運輸 / 公共泊車服務制度 / 公共服務 / 交通事務局 / 氹仔島 /
  • 摘要
    核准《氹仔客運碼頭公共停車場規章》。
  • 頁數
    第11-113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日起八日後開始生效。
    廢止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七期第一組副刊第117/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二零一八年四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八期第一組第81/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一組第192/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第十二款及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一期第一組副刊第149/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十四款。
    第5/2023號法律刊登於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七期第一組第二副刊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