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38/2025
  • 公佈日期
    2025-11-26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8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生效期間:2025-11-26 - 2028-01-12)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委任 / 委員;理事 / 行政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樓宇維修基金 / 人員替換 / 組成 / 代表 / 財政局 / 2025 / 2026 / 2027 / 2028 /
  • 摘要
    委任樓宇維修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的正選委員。(黃振宇,以替代原委員(Carlos Alberto Nunes Alves))
  • 頁數
    第7頁
  • 註記
    本批示於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第4/2007號行政法規公佈於二零零七年三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期第一組內。